南通高等师范学校
公共体育教研室副主任职责
1. 在体育系、教研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教研室的体育教学与科研工作。
2. 负责传达、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学校制定的有关体育教学、 科研等文件精神。
3. 组织教研室制定各种教学工作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帮助教师及时解决教学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在年终或学期末做好总结工作。
4. 负责组织体育教师开展教法研究、学习教学大纲、研究教材、 检查教案、进行备课、讲评、观摩、课外辅导以及制定体育成绩考核与评定标准。
5. 负责组织教师通过观摩课,教学评比课等形式进行互相学习, 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6. 学期中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与课堂常规情况和科研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表扬与批评。
7. 负责教学档案,安排病、残学生的体育课。组织发放、收缴、报送学生成绩册、保存学生体育成绩档案、安排学生补考等工作。
8. 负责建立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保存教师各种教学资料。
9. 负责制定教师培养计划,选送教师外出学习进修,安排以老带新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体育教师科研立项、课题选认、申报评奖、申请资助、
科研评审、统计科研成果及组织可研报告会等工作。
11、负责制定体育教师年度业务考核、体育教学与科研评估和评比、评奖等项工作的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上报。
12、完成上级领导及教研研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负责全校学生《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工作,协调好与教务处、学生处、校医务室等单位关系。组织好测试、统计、计算机处理、上报工作。
14、负责学校的场、馆、财产和各种设备器材的发展规划、租用、借还、保养、维修赔偿及管理工作。
南通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系
公共体育教研室
2014年9月